“信息不齐”是指在退税机关进行退税审核的审核系统中没有相应的外部电子信息,如出口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代理出口证明信息等,“信息不齐”与企业的“单证不齐”并无绝对因果关系。可能出现“单证齐全”但“信息不齐”(如您没有及时通过电子口岸提交报关单信息),也可能出现“信息齐全”但“单证不齐”(如您已经通过报关单传真或复印件核对了电子口岸里的电子信息并向国税局进行了报送,但单证原件尚未收齐)。这里要说明的是,一般企业通过“电子口岸系统”的“出口退税”模块向税务机关报送了报关单信息一至两天之后,退税机关即能取得相应的报关单电子信息;而核销单信息是每月上旬退税机关从外管局取得上月核销信息;代理证明信息则是税务机关内部通过总局汇总清分取得,由于按月申报、审核的需要,一般退税机关采取按时接收信息,但按月读入审核系统的做法,所以外部信息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但只要企业尽快从电子口岸系统向国税局提交报关单信息,及时核销外汇,一般信息不会对退税有太大的影响。但是关键是退税机关是否有各种外部信息,企业在进行申报时无法知道,于是申报系统就引入了“预申报”的概念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