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 11569 条关于 " " 的信息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页次:30/579页 转到: 每页显示数量:
差饷的正式名称是地税或土地税(Rates,Land Rates),是间接税的一种,差饷是香港对地税的说法,承袭自中国的古文。中国内地目前并没有差饷。差饷是一种源于英国的税款,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以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存在,金额主要按土地价值、房产价值或物业租值根据一个比例作为计算,由政府向房屋或...
计税销售额又称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照备案登记的身份名称开展出口业务和申请出口退(免)税。 个人(包括外国个人,下同)须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方可申请出口退(免)税。 出口退(免)税认定的作用,是记载退(免)税企业的基本信息和确定退(免)税企业的退税办法及审核配置条件,它是...
对前期申报错误的,在当期进行调整。在当期用负数将前期错误申报数据全额冲减,再重新全额申报。
发生本年度退运的,在当期用负数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发生跨年度退运的,应全额补缴原免抵退税款,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年度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如须实行免税办法或征税办法,在...
生产企业货物出口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凭证,否则出口的货物要视同内销货物进行征税。 一、相关凭证的取得时限 1. 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申报的最后时限: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90日后的第一个退税申报期结束前。 2....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后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丢失的,在到海关补办出口报关单之前,需先到退税部门办理补办报关单手续。 一、纳税人申报 申报时间:从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截止至报关出口90日后的第一个退税申报期结束前。 申报资料: ⑴《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的...
生产企业遗失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在向主管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之前,需先到退税部门办理补办核销单手续。 一、纳税人申报 申报时间: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210日内。 申报资料: ⑴《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一式四份); ⑵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
委托方(生产企业)遗失受托方(外贸企业)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需申请补办的,应由委托方先向其主管退税部门申请出具《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 然后由受托方持委托方主管退税部门出具《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及相关资料到受托方主管退税部门申请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一、委...
生产企业已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生产企业需到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
一、纳税人申报
申报时间:发生退运业务后即可办理。
申报资料:
⑴《关于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报告》(一式三份);
⑵出口货物...
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型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但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
在审核期间出口的货物,应按统一的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办法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税务机关对审核无误的免抵税额可按现行规定办理调库手续,对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暂不办理退库,可在退税审核...
对小型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
在审核期间出口的货物,应按统一的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办法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
税务机关对审核无误的免抵税额可按现行规定办理调库手续,对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暂不办理退库,其各月累...
序
对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及视同自产货物实行免税办法,其免税申报的流程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税申报
生产型小规模纳税人在货物出口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应在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逢节假日顺延)先向主...
序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的重要成果,它参照国际同类区域,继设立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之后设立的第四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先导区。 在不同的阶段为我国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发展、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我国开放水平、提升区域竞争力、扩大就业等...
序 此项规定所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指具有保税加工功能的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和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 对国内采购已经取消出口退税的材料进入上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下列退税政策。 1.对...
保税区的全称为加工贸易保税区,即一个国家划出一定范围,在海关的监管之下,对为制造出口货物而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以及在区内储存、加工、装配后需复出境的货物,准予暂缓办理纳税手续。 进入保税区货物属于海关保税货物,自进口之日起至全部出口之日止,受海关监管。 保税区内的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
出口加工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 加工区必须设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及隔离设施和有效的监控系统;海关在加工区内设定专门的监管机构,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对进、出加工区的货物及区内相关场所实行24小时监管制度。 对于出口加工区内的生...
对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运到保税区(不包括保税物流园区)、海关监管仓以及仓储保税库的货物按规定征收增值税,不予办理退(免)税。 但有以下情况的除外,仍实行免抵退税政策: ⑴通过海关监管仓出口的货物; ⑵通过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出口的货物。 保税区外的生产企业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出口的货...
区外生产型企业销售给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内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并运入区内的货物比照自营或代理出口货物办理免抵退税。 退税部门在办理退税时须注意以下问题: 1. 允许办理退(免)税的货物包括: 区外企业销售给区内企业并运入出口加工区、保税...
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产品视同内销货物征收增值税,不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 但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办理免抵退税: (一)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产品可以办理免抵退税; (二)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可以办理免抵退税,视同自产产品的条件是: 1. 生产企业出口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外...
概述
个人收入调节税是1987年1月1日起国家向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公民征收的。是为了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对过高的个人收入,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节,运用税收杠杆适当调节各类...
共 11569 条关于 " " 的信息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页次:30/579页 转到: 每页显示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