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代理出口货物证明》需补办的,受托方(出口企业)应提供委托方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出具的《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由委托方在申报系统中填写),并填写此表单向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补办。
【受托企业税号】委托方
【受托企业代码】委托方海关企业代码,若代码不详,则可输入4位行政区划+999999。例:2102999999
【受托企业名称】委托方
【开证明税局码】开具代理证明的退税机关代码
【开证明税局名】开具代理证明的退税机关名称
【报关单号 】规则:18位海关编号+[0]+2位项号。执行日期前按原规则录入,海关编号后9位+[0]+2位项号。
【申报标志 】空:未申报 1:待申报 R:已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