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税率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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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称“税率为零”。
  指对某种课税对象和某个特定环节上的课税对象,以零表示的税率
  从理论上说,零税率免税是不同的。
  免税是指对某种课税对象和某种纳税人,免除其本身负担的应纳税额,而外购的货物或劳务仍然是含税的。
  税率为零不仅纳税人本环节课税对象不纳税,而且以前各环节转移过来的税款亦须退还,才能实现税率为零。
  但在实际工作中,税率为零的含义在不同税种上的使用,并不严格。
  如所得税往往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免税金额部分以零税率表示,当然所得税并无转移税额的问题。
  再如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规定税率为零的投资项目仅指免掉投资项目本身应纳税额,其外购各种商品和劳务,实际上都是含税的,并不退还其已纳增值税税额。
  真正体现零税率理论上定义的,是增值税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即纳税人出口产品不仅可以不纳本环节增值额的应纳税额,而且可以退还以前各环节增值额的已纳税款。
  增值税的免税规定,只是免除纳税人本环节增值额的应纳税额,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和劳务中仍然是含税的。
  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目的在于奖励出口,使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以完全不含税的价格参与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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