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加工区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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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出口加工区又称加工出口区。

  狭义指某一国家或地区为利用外资,发展出口导向工业,扩大对外贸易,以实现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目标,专为制造加工、装配出口商品而开辟的特殊区域,其产品的全部或大部供出口。

  广义还包括自由贸易区、工业自由区、投资促成区和对外开放区等。

  有单类产品出口加工区和多类产品出口加工区之分。

  后者除加工轻纺工业品外,还加工生产电子、钢铁、机械、化工等产品。

  出口加工区由自由贸易区发展而来。

  加工区内,鼓励和准许外商投资于产品具有国际市场竞争能力的加工企业,并提供多种方便和给予关税等优惠待遇,如企业可免税或减税进口加工制造所需的设备、原料辅料、元件、半制品和零配件;

  生产的产品可免税或减税全部出口;

  对企业课以较低的国内捐税,并规定投产后在一定年限内完全免征或减征;

  所获利润可自由汇出国外;

  向企业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以及收费低廉的水、电及仓库设施等。

 

发展

  世界出口加工区始于50年代初,60年代以来,在亚洲、南美洲的发展中国家迅速兴起,截止80年代中期,全世界约有40个国家建立170多个出口加工区,其中马来西亚22个,菲律宾16个,印尼9个,中国台湾省有高雄、楠梓、台中等3个,绝大部分都取得显著效果。

作用


  可归结为:

  ①吸引了大量外资,为促进技术引进和产品产量、质量的提高,加速产品的升级换代创造了条件;

  ②扩大出口,增加了外汇收入。通常利用进口原材料和元件的典型装配式工业,外汇收入可占出口额的30~40%;

  ③增加了就业机会,缓解了所在国和地区的大量失业问题;

  ④提高了生产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了各类人才的成长;

  ⑤通过内联和技术、人才的扩散,带动和促进国内其它地区经济的发展。

 

特点

  出口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不得进、出出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外禁止开展的加工贸易业务也不得在出口加工区内开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规定出口加工区内不得开展拆解、翻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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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用户   发表于:2012年8月15日 15:14 回复讨论  引用内容 
 
加工区的产品,是不是没有场站收据、提单的?
 
 匿名用户   发表于:2013年11月20日 14:11 回复讨论  引用内容 
 
货物发至出口加工区,无提单,单证备案有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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