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的思想方法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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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在2002年8月12日的全国税务局局长税收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税收信息化=业务重组+机构重组+信息系统建设。
  所谓业务重组,就是要把现行的建立在以纸作信息载体的业务管理制度、流程、权限划分、工作方式等等,重组为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之上的新型的业务管理制度、流程、权限划分、工作方式。
  所谓机构重组,是指在按现代信息技术的要求进行业务重组的基础上,依据新的业务管理制度、流程、权限划分、工作方式等对现有的五级金字塔的机构设置模式进行调整。
  在重组的基础上,按照一体化的要求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才能最终实现税收信息化的目标。
  遵循一体化总体方案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国家税务总局于2001至2002年制定幷完善了税务系统信息建设一体化方案,幷制定了“金税三期”的发展规划,其总体目标为:“根据一体化原则,建立基于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依托税务系统计算机广域网,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高度集中处理信息,覆盖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国地税局幷与有关部门联网,包括征管业务、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决策支持等四大子系统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
  “一体化方案是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从多年的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工作经验及教训中总结提炼出来的,对税收信息化建设具备着最权威的指导作用,出口退税的信息化建设虽然先于一体化工程标准研制,幷且早于1996年已在全国推广运行,但其开发思路基本符合一体化精神。
  是否遵循一体化总体方案,是出口退税系统长期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失去了这个基本点,出口退税必将走入死胡同。
  完全适应一体化的思想,需要在出口退税系统后期的版本升级中,不断修正完善。
  科学的项目管理是成功的保障计算机软件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遵循软件工程的科学规律。
  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变量很多,特别是在目前时间紧迫的情况下,需要积极高效的实时管理。
  需要业务、管理及计算机设计充分融合,直接产生优化结论,付诸于软件的实施,方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高的效率完成开发工作。
  坚持税务系统信息一体化的”以我为主进行管理和设计、合作方式进行开发、以我为主进行推广和维护“的原则。
  税务部门从信息系统建设之初就要成为主导,在总体规划、需求分析、总体设计、技术管理、推广维护、技术支持等方面发挥主导和监控作用,尤其是要维护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的权益,充分掌握核心技术,牢牢把握主动权,有效地进行推广应用与维护,保证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顺畅进行。
  出口退税系统的软件开发主要采取基于组件基础的面向对象技术,开发规范主要基于MSF方法和UML规范,据此定义项目组的成员为以下六种角色:MSF六种角色关系图系统分析与设计的基本原则一、统一性原则。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出口退税的法规政策,兼顾各地业务处理的特殊性,制定统一的出口退税业务规范。
  二、适用性原则。
  系统提供灵活的设置,保证各地在不违反基本退税流程规范的前提下,适应其手段和操作方法的不同。
  另外,本系统应是一个不断提高完善的系统,系统要能够进行不断的发展,同时能最大限度地适应未来的业务发展的需要。
  三、易用性原则。
  本系统使用人员范围广,使用人员的计算机水平层次不一,有的基层单位计算机使用水平较低,很多地方缺少计算机专业人员,系统应尽可能的操作简便,维护简单。
  四、可靠性原则。
  由于操作失误出现的故障,重新使用时,系统应有自举功能,一时的设备故障,系统应可进行恢复,不破坏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五、安全性原则。
  系统的用户根据业务的需要,具有不同的安全级别及操作权限,系统要充分发挥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三层安全保证措施,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系统内部重要业务操作均留有痕迹。
  六、健壮性原则。
  本系统接受大量的外部数据,系统应对错误的数据和结构不合理的数据进行识别,拒绝接受错误数据和结构不合理数据。
  七、易二次开发、易维护性原则。
  采用封装技巧,建立稳定的底层工具,核心技术文档随系统发布等手段,使具有基本技术水平的系统维护人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系统进行较复杂的维护及一般性扩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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