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营业税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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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营业税简介


  “差额营业税”是一种不规范的说法,“营业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现行营业税的基本规范是1994年1月1日施行的《营业税暂行条列》以及财政部发布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和扣缴税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也包括不独立核算的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

  (二)扣缴税义务人

  营业税一般由纳税人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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