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
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
保险费、佣金等。
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退税时调整(或年终清算时-并调整人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1、留抵税额:上期未抵完的进项税
2、进项税征退差:
a有未实际征收(如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农产品)
b宏观经济调控(如应对人民币升值压力)
3、免:外销免销项税
抵:所有的进项税对内销销项税的抵免
退:退还因出口而多交纳的增值税进项税
4、剔税:对进项税的修正(其中退还的增值税进项税总额中免税部分应该扣除,此处离岸价与采购价无法直接对应)
A应纳税额:免、剔、抵
B尺度:计算当期因出口原因而应退的总额(即寻找出应纳税为负的真实原因)
比较:A>B说明A-B的部分不是因为出口而出现的,而是其他原因如当期大量购进而使进项税剧增,相应的就应留待下期抵扣的部分,当期应退B
注:对于免抵部分,因其免抵的是内销应纳的销项税故而这一部分应补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免抵退税的进项税组成:●计入外销货物的成本,进而影响企业所得税●免抵部分●退还的部分
先征后退的进项税组成:●计入外销货物成本的部分●退还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