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抵扣 编辑词条

目录

词条暂无目录, 编辑词条可添加目录
关联知识

  税收抵扣是针对增值税来说的,就是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及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包含的税款抵扣制度。

  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包括: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依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包括:

  1.购入固定资产(东北地区除外);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6.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词条: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问题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