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代理出口证明申请 编辑词条
关联知识

概述

  遗失《代理出口货物证明》需补办的,受托方(出口企业)应提供委托方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出具的《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由委托方在申报系统中填写),并填写此表单向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补办。

数据项目说明

  【受托企业税号】委托方
  【受托企业代码】委托方海关企业代码,若代码不详,则可输入4位行政区划+999999。例:2102999999
  【受托企业名称】委托方
  【开证明税局码】开具代理证明的退税机关代码
  【开证明税局名】开具代理证明的退税机关名称
  【报关单号    】规则:18位海关编号+[0]+2位项号。执行日期前按原规则录入,海关编号后9位+[0]+2位项号。
  【申报标志    】空:未申报    1:待申报    R:已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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