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发生免税货物出口业务时,可参照以下步骤进行出口退税申报:
1. 将申报所需资料准备齐全后,录入表“免税出口货物明细录入”;
2. 通过“生成明细申报数据”功能进行预申报操作(预申报可用本地申报或远程申报);
3. 预审完成后,根据预审反馈信息中的疑点对申报数据进行调整,确认数据无误后,可再次生成正式申报数据;
4. 选择“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功能,根据申报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来采集相应数据;
5. 增值税申报表录入完成后,通过“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功能采集相应数据;
6. 所有数据采集完毕后,通过“打印申报报表”功能打印“出口货物免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免税出口明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等;
7. 报表打印完毕后“生成汇总申报数据”(本地申报或远程申报)进行正式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