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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发生购买进口部分或全部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成品后再返销出口的业务时,可参照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1. 将申报所需资料准备齐全后,录入到“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申请表”中; 2. 打印“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申请表”; 3. 生成申报数据(本地申报或远程申报),到税务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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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约 687 次 编辑次数:0 次 最近更新:2011/11/3 14:17:41 创建者:inp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