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oRoAo塞力格曼是19世纪末叶至20世纪上半叶西方著名的财政学家之一,1861年出生于纽约,在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到欧洲游学,回国后获博士学位,后任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教授。
1885年,与JoQo亚当o斯密和RoTo表列创立美国经济学会,1924年任该会会长,并任国民税务协会及大学教授协会会长。
主要著作有:《租税转嫁与归宿》(1892)、《累进税的理论与实践》(1894)、《租税各论》(1895)、《所得税》(1910)、《财政研究》(1925)、《经济学论丛》(1925)。
塞力格曼在税收理论方面的贡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税收起源理论。
他把税收起源与发展分为7个阶段①自由贡献;②政府求助;③人民补助;④为国牺牲;⑤法律义务;⑥强制征收;⑦片面课征(《租税各论》,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
对于这七个阶段,尽管一些学者持有异议,认为各个阶段之间的界限不够清楚,但从人类对税收的认识来看,其贡献还是很大的,以致于直到现在,人们在叙述税收的起源和发展时,仍然以塞力格曼的分析为基础。
(2)税收转嫁理论。
塞力格曼系统地研究了税收转嫁的学说史,概括出了税收转嫁的一般规律。
他认为,“租税辗转问题本来是个价格问题,明确这点,就会发现课赋租税会涉及个人收入和支出怎样变化,变化到什么程度。
换言之,就是要研究各种经济交易中两个当事者--买者与卖者,哪一个蒙受租税负担”。
他还例举了11种情况,分别分析在各种情况下税收转嫁的程度和过程,指出税收转嫁分为全部转、部分转、前转、后转等各种情况,并把整个转嫁过程称作逃脱租税。
(3)复合税制理论。
塞力格曼在全面、系统地研究了欧洲各国税制的基础上,批判了单一税制的理论,论证了复合税制。
他指出了单一税制的缺点,并把这些缺点归纳为四类:一是财政上的缺点。
表现为限制财政收入的伸缩性,使财政收入失去补偿的可能,同时会加重税负不公;二是政治上的缺点。
表现为不利于在进出口贸易中保护本国产业,同时使政府失去利用税收实现政治目的和调节经济的机会;三是道德上的缺点。
主要表现为不利于贯彻普遍和平等原则,使税收脱离纳税能力;四是经济上的缺点,包括对贫穷社会、农业社会和富足社会的影响三个方面。
塞力格曼认为实行复合税制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复合税制并不是对同一课税对象实行双重征税,而是为了达到税负公平和调节收入,针对不同的经济行为所设立的多种税,为既征财产税或所得税,又征营业税或牌照税等。
他认为对不同的财产和所得需要采用区别对待的原则,这就必须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税种,实行复合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