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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换说为理论依据而主张实行累进税制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所得和财富多的人,其享受国家保护和国家提供的各种服务的利益,比所得和财富少的人要多,因而就应多纳税。 只有采用累进税,才能达到这一目的。 这种观点符合受益多多纳税、受益少少纳税的税负公平原则。 但这种观点存在的问题是,每个人的各种收入和所拥有的财产中究竟各享受了多少国家提供的利益,往往是无法确定的,从而累进税率也难以设计。 因此,多数学者主张实行比例税或者以能力说为依据实行累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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