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产业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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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产业部门分类的基础上,按照人类生产活动发展的历史顺序,将各产业部门划分为第一、二、三产业的分类方法。
  一般讲,是将直接依赖于自然环境的产业部门划为第一产业,其他物质生产部门划为第二产业,服务性部门划分第三产业。
  但各国对三次产业的划分标准并不完全相同。
  我国产业划分现状是:(1)第一产业: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等);(2)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工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热水、煤气业等)和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企业和自营建设单位,以及为建筑安装服务的勘察设计等);(3)第三产业:除上述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
  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范围广,根据我国情况,又将第三产业划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流通部门。
  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
  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
  包括金融、保险、综合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水利服务业咨询服务业,公路、内河(湖)航道养护业,地质普查业,居民服务业,公用事业以及房地产业。
  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
  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科学研究、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
  第四层次: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
  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
  我国计算国民生产总值时,一般只计算第一、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前三层次的增加值,只有与西方对比时,才加上第四层次的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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