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行政府干预或管制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们为了谋取由政府干预和管制所形成,通过某种受国家法律或法规保护的“特殊权利”实现的利润租金而进行的,以争取政府的种种优惠为目的的活动。
寻租行为有三种方式:(1)通过贿赂,讨价还价、拉关系走后门等手段直接获取;(2)通过各种手段影响政府而设立限制别人与自己竞争的政策环境,如进口许可证、新的生产配额等的获取;(3)进行表面上似乎为生产而投资,但实际上是要力争达到政府规定的某些目标,由此可以从政府获得某些补贴和优惠。
由于寻租活动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花费在用于争取政府的种种优惠上,因此,从经济观点看,不论这种活动采取的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方式,都是社会稀缺资源的浪费,降低了全社会的经济效益,并且会造成特权阶层日益腐化,消费者利益日益受损,经济运行日趋扭曲的恶性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