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法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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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缓解国际重复征税的一种方法。
  居住国政府在对其居民的国内国外所得汇总征税时,允许居民将其向外国政府缴纳的所得税额作为向本国汇总申报的一个费用扣除项目,从本国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就扣除后的余额征税。
  其计算公式为:
  居住国政府应征所得税额=(居民的国内国外所得-已纳外国所得税额)*适用税率
  采用扣除法,居民纳税人在国外所缴的所得税额只允许在其应纳税所得额中而不是应纳所得税额扣除,即其国外所得额扣除其税额后的税后收益仍须并入国内所得中一并征税,因此,其国外所得的总税负重于国内所得的税负,国际重复征税问题不能得到彻底解决,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或缓解国际重复征税。
  正因为如此,目前世界上单独采用扣除法的国家比较少。
  有些国家则是在采用抵免法的同时部分地采用扣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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