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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或税务法院和税务官员就有关税收事宜作出的裁定。 税收裁决是自下而上逐级作出。 最初由税务官员作出,如纳税人不服提出异议,可上诉至税务法院,由税务法院作出裁决,如纳税人还不服,可上诉至行政法院,行政法院作出的裁决为最终的税收裁决。 对各级税收裁决,纳税人如无异议应立即执行。 税收裁决往往只在一定期限内对特定的纳税事项有效,并无永久的法律效力,不能作为一项法律条文来处理广泛的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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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约 86 次 编辑次数:0 次 最近更新:2011/11/14 15:25:28 创建者:inp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