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独立代理人”的对称。 指不具备法律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在委托人的领导和控制下,完全按照委托人的旨意从事业务活动的经纪人。 非独立代理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 在国际税收协定中,缔约国一方企业通过非独立代理人在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活动,缔约国另一方可将其视为常设机构征税,但附有一定的限定条件。 一是这种代理人可以全权或在某种范围内有权代表委托人进行谈判或签订合同,二是负责储存委托人的货物并受托出售这些货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浏览次数:约 98 次 编辑次数:0 次 最近更新:2011/11/14 15:50:04 创建者:inp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