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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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机关委托有关单位代为征收税款而签订的协议文书。
  《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是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代税务机关征收少数零星分散的税收,而与代征税款单位签订的、约束双方严格履行的协议。
  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为征收少数零星分散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
  受托单位按照代征证书及协议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
  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一经双方签订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协议条款规定。
  任何一方违约,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可以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优势,加强对零散税收的源泉控管,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维护税收秩序,减少乃至杜绝零散税收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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