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税款通知书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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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机关通知银行扣缴纳税人应缴税款的税务行政文书。
  扣缴税款通知书是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超过责令缴纳税款期限仍未缴纳的纳税人下达的强制执行书面通知。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税务机关责令期限缴纳逾期仍未缴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和未缴纳的滞纳金。
  税务机关送达扣缴税款通知书应随附缴款书,并明确规定执行期限
  税务机关一经下达,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必须按执行期限立即实施扣缴。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接到税务机关送达的扣缴税款通知书后,不能按执行期限立即实施或拒不实施扣缴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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