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词条

目录

词条暂无目录, 编辑词条可添加目录
关联知识

  中国古代春秋时期以前施行的赋税制度。
  《诗经·大雅·公刘》中说:“度其隰原,彻田为粮。
  “一般认为是周期实行彻法的开始。
  西周时期有国、野的划分和对立,作为征服者的周人主要居于国中,被征服者主要聚居于野鄙。
  国中施行彻法,野鄙施行助法。
  彻无公田、私田之分,由民自耕其田,缴纳部分实物。
  税率为10%。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词条: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问题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