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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意为自愿的捐助,不带强制性。 中国清朝后期,逐渐成为税名。 康熙年间,已开此例。 乾隆年间,以江皖受灾、河工军需等为名,又开特捐、常例捐输等。 道光年间,捐例最多,如房捐、庙捐、花捐、乐捐等,名目繁多,数不胜数,而且成为强制缴纳,具有了税的特征。 以后,捐便为税的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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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约 86 次 编辑次数:0 次 最近更新:2011/11/15 14:38:23 创建者:inp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