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缗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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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西汉封建社会政府奖励告发隐匿财产钱数逃避税款者。
  公元前119年西汉政府颁布算缗令以后,大工商主、高利贷者及车船主都不如实报告他们的财产。
  公元前117年,西汉政府颁布著名的告缗令:凡隐匿财产不报,或报价与实数不符,一旦被人告发,要没收其全部财产,一半充公,一半赏告发者,并罚被告者到边疆服役一年。
  公元前114年,汉武帝令杨可主持告缗事。
  告缗令到公元前110年停止执行,实施期间,富商大贾几乎都遭告发,中产以上的商贾大部分破产,没收的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
  告缗的结果,沉重地打击了富商大贾,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保证了战时的财政需要,巩固了西汉王朝的中央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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