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庸使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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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唐代负责征收管理租庸调税的官吏。
  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年),任命宇文融为勾当租庸地税使,为租庸使这一官职之始。
  以后,韦坚、杨国忠相继担任此职,专事聚敛。
  德宗以后,因租庸调制改行两税法,租庸使遂废。
  僖宗时因镇压黄巢农民起义,又一度任命租庸使,专门负责敛聚军用物资和粮草。
  五代后梁、后唐时期,租庸使为筹划财源、掌管用度的中央财政长官。
  后唐时宗时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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