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调令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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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魏晋南北朝时期封建国家颁布的赋税法令。
  租是指田租,调是指户调。
  秦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使黔首自实田”,国家向土地所有者征收田租,征收率高时达67%。
  汉代田赋也称为田租,税率在10%~30%之间。
  东汉田租以定额税为主。
  东汉质帝本初元年(公元146年),出现“调”这一征收形式,以州郡为征调对象。
  曹操在建安九年(公元204年)颁布租调令,规定每亩收田租4升,每户纳绢2匹、绵2斤。
  从此。
  田租与户调构成了封建国家的主要赋税制度,构成比较完整的租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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