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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春秋时期齐国管仲提出的按照土地肥瘠分等征收农业税的思想。 管钟认为赋税征收根据如仅是土地数量而不考虑其质量,就会造成税收负担的不合理。 这种不合理会导致劳动者破产、逃亡,甚至铤而走险。 要消除这种不合理现象,就必须相地衰征-根据土地的位置、肥瘠程度增减税额。 这样才可以“使民不移”,达到国家富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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