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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在关津要地,对竹木等物征税的机构。 该机构系由工部派官设置,故称工关。 明宪宗成化七年(公元1471年),在芜湖、沙市、杭州三关置抽分竹木局,设分竹木,税收收入上交工部,用于缮造船舶之费。 其抽分对象为客商敛运的竹、木、柴、草、炭等物。 税率按货物品种而定等差,一般以实物缴纳,也有以银、钞折缴的。 清代前期,沿袭明制,工关仍隶属工部。 但有的关则由户部兼办。 道光二十二年(公元1842年)后,鸦片战争失败,被迫开设新海关,原工关、户关改称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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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约 95 次 编辑次数:0 次 最近更新:2011/11/15 15:26:20 创建者:inp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