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有权的国家税收行政管理机关为执行税收法律和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税法的具体化,其作用在于使税法具有可操作性。 税收规章的法律效力低于税收法律和法规,但也是广义上税法的组成部分。 在我国,有权制定税收规章的部门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及地方政府。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浏览次数:约 144 次 编辑次数:0 次 最近更新:2011/11/15 15:35:24 创建者:inp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