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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因某一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得到免除。 其主要原因包括: (1)纳税义务的履行,这是纳税义务消灭的最基本的原因。 (2)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 (3)纳税义务的免除。 即纳税人符合免税条件,并经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后,纳税义务终止履行。 但是对于不需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即自动生效的免税,不是纳税义务的免除,而是纳税义务自始即没有设定,自然也无所谓纳税义务的消灭。 (4)税法的废止。 (5)法院的判决或裁定。 (6)纳税主体的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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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约 84 次 编辑次数:0 次 最近更新:2011/11/16 13:43:16 创建者:inp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