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类型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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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称“经济成份类型”。
  指国民经济的所有制构成,是反映一个国家基本经济状况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数据。
  1998年9月,国家统计局制定了《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份的规定》,对我国的经济类型进行了重新划分。
  其主要内容包括:我国的经济成份划分为两大类别,共五种成份类型。
  第一大类为公有经济,其中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两种成份类型;第二大类为非公有经济,其中包括私有经济、港澳台经济、外商经济三种成份类型。
  在具体确定企业经济成份时的推算方法是: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的国家资本、集体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确定经济成份。
  即实收资本中的国家资本作为国有经济成份,集体资本作为集体经济成份,个人资本作为私人经济成份,外商资本作为外商经济成份。
  新的经济成份类型划分,为观察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变化提供了一个更为准确、全面的工具,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客观依据,也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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