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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国家的税法规定,当纳税人不能足额缴纳税款时,与纳税人有一定关系的人负有代替纳税人纳税的义务。 二次纳税义务人就其代为缴纳的税金,可以向原纳税人行使求偿权。 二次纳税义务的设置扩大了纳税责任范围,对于减少避税、保障税收收入的最终实现是有益的。 二次纳税义务人通常包括无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破产、解散法人的清算人、无偿赠送财产的受让人等。 目前我国税法中次纳税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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