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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一国政府与他国政府签订的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经本国最高权力机关确认后,即具有高于国内所有税法的效力。 这是各国普遍承认并在有关税法中予以明确的税法适用原则,我国也不例外。 这一原则在税法中的适用,是协调国家之间的税收管辖权重叠,减少重复课税,避免国际税法与国内税法的冲突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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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约 97 次 编辑次数:0 次 最近更新:2011/11/16 14:16:46 创建者:inp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