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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关于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或裁定提出重新审理的诉讼要求。 这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是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行监督的重要形式。 当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或裁定缺乏依据,事实不清,与案件实际情况不相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法失职时,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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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约 87 次 编辑次数:0 次 最近更新:2011/11/16 15:05:31 创建者:inp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