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机构标准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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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之一。
  任何公司在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家设有总机构,即为该国居民公司。
  总机构即为总的管理或控制机构,即指负责法人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全部经营活动和统一核算法人盈亏的管理机构,如各类总公司、总厂或总店等。
  按照这一标准,任何公司,凡在一国境内设立总机构,不论该公司是由哪国开设的或在哪国登记注册的,也不论投资者是何国人,均可确认为该国的居民公司,即可由该国对其行使居民管辖权,对该公司来源于全世界范围的所得征税。
  采用总机构标准来确定跨国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相对较多,如法国、日本、挪威、新西兰、中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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