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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人于纳税期限期满后,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 增值税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二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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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约 95 次 编辑次数:0 次 最近更新:2011/11/17 14:24:53 创建者:inp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