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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税务机关购买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 验旧指税务机关检验纳税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验旧工作结束后,企业购票人员应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单》,出示《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薄》和自己的身份证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至四联的有关栏目中加盖刻有销货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经税务机关检验无误后方可带回企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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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约 86 次 编辑次数:0 次 最近更新:2011/11/17 14:33:17 创建者:inp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