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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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时限。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的时限开具,否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不能作为购货方扣税凭证: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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