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对外关税 编辑词条

目录

词条暂无目录, 编辑词条可添加目录
关联知识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缔结关税同盟,成为统一的关境,相互之间取消关税和贸易限制,而对来自非同盟国家的进口产品实行统一的共同对外关税。
  目的在于使参加国的产品在统一的关境以内的市场上处于有利地位,排斥非同盟国商品的竞争。
  例如,欧共体曾以关税同盟为基础,对内取消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对来自非成员国的进口产品实行统一的共同对外关税率,这就是共同海关关税或共同对外关税。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词条: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问题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