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企业退税办法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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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料加工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贸易方式,一般是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
  零部件、原器件,由我方加工企业根据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我方收取加工费。
  规定,无论外商与企业或外贸与企业采取何种结算方式,一律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具体操作办法: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后,凭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其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持此证明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加工或委托加工方式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
  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应凭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和海关已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收汇凭证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核销手续。
  逾期未核销的,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将会同海关和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及时予以补税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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