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暂停支付存款通知书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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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机关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解除暂停支付纳税人存款的税务行政文书。
  解除暂停支付存款通知书是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在实施暂停支付存款后的规定期限内,纳税人缴清税款的,税务机关解除暂停支付其存款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下达的通知。
  实施暂停支付存款后,纳税人在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下达《解除暂停支付存款通知书》解除暂停支付存款;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暂停支付的存款中扣缴税款。
  采取暂停支付存款措施后,纳税人在限期内已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未立即解除暂停支付存款,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暂停支付存款通知书的实施,有利于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纳税人依法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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