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濬治税思想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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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丘濬(公元1420-1495年),字仲深,广东琼山人。
  明代政治家和思想家。
  丘濬生活的明代中期,正是资本主义开始萌芽,封建制度进一步衰败的时期。
  他目睹统治阶级的腐败和劳动人民的反抗斗争,强烈要求统治阶级实行自我约制,缓和阶级矛盾。
  他反对横征暴敛,主张轻徭薄赋,反对贪官污吏和豪强专恣,主张让人民安居乐业。
  丘濬的赋税观点,一是主张国家征税既要保证财政需要,利国兴邦,又要使人民能够承受,利于富民。
  他指出:“治国者,不能不取乎民,亦不可过取乎民。
  不取乎民,则难乎为于国;过取乎民,则难乎其为民”;二是主张国家征税要有一定的制度,规定出正常的纳税标准。
  他指出:“善于制治保邦者,必立经常之法,以为养民足国之定制,”确定一个“上之取于下,固不可太过,亦不可不及”的适当比例。
  对汉代的算缗、告缗、算商车,唐代的间架税。
  除陌钱,宋代的经总制钱之类的征收,认为“皆罔民取利之具,暂行尚不可,况常乎!”表示反对。
  此外,丘濬还主张一物一税,反对“一物而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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