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市之征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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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国家对商业活动的征税制度,亦称关市之赋,是中国工商税收之始。
  关市之征,以商人为纳税人,关税征其货物的出入。
  在夏、商,手工业和商业均属官办,故而无税。
  到了周朝,在司徒系统下设立了司关,掌管稽查货物、税收和罚款,为关市之征之始。
  对市廛坐商,没有廛人专管列肆之税等的征收。
  周朝关市之征的关税属于通过税,税负较轻。
  春秋战国之后,商品经济发展,关市之征渐多。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除关税。
  汉初进一步开放关市之禁。
  汉武帝时,出于财政和抑商政策的需要,重开关市之征。
  宋代以后,关市之征逐渐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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