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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封建政府对停放、储存货物的“邸店”征收的一种商税。 邸店,相当于近代的栈房。 最早见于史书《周礼·地官·司徒》:“廛人掌敛市絘布、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 “廛人是周朝专门具体负责市场商税征收工作的人员,商税的收入专门用来供应天子的饮食和衣服费用。 商税成为国家税收来源,是社会经济发展,商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地位、作用增长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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