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岸制 编辑词条

目录

词条暂无目录, 编辑词条可添加目录
关联知识

  引岸亦称“引地”“销地”。
  中国历代官府对商人引盐行销的专卖制度。
  源于五代后周显德元年(公元954年)的划区行销。
  所划地区称“引界”或“引地”。
  宋行引法,商人向政府购引后,(即取得贩运销售盐专利的凭证)即可凭引支盐运往指定区域,独占区内食盐销售。
  盐商独占运盐引销区域的专卖制度称引岸制。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词条: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问题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