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引岸亦称“引地”“销地”。 中国历代官府对商人引盐行销的专卖制度。 源于五代后周显德元年(公元954年)的划区行销。 所划地区称“引界”或“引地”。 宋行引法,商人向政府购引后,(即取得贩运销售盐专利的凭证)即可凭引支盐运往指定区域,独占区内食盐销售。 盐商独占运盐引销区域的专卖制度称引岸制。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浏览次数:约 80 次 编辑次数:0 次 最近更新:2011/11/28 15:44:45 创建者:inp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