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处 编辑词条

目录

词条暂无目录, 编辑词条可添加目录
关联知识

  清代官署名。
  为中央特设的官署。
  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四月,根据通谕变法的精神,成立税务处,是外务处、户部分设的机构。
  初设时,以户部尚书为“督办税务大臣”,外务部右侍郎为“会办税务大臣”(宣统三年改为副大臣。
  )属官有提调、帮提调、分股总办、帮办等职,分别由外务部、度支部的官员兼充。
  管理关税的总税务司及各关税务司,全隶税务处管辖。
  据三十二年上谕,税务处应并入度支部,但直至宣统三年仍未裁撤。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词条: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问题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