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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关金”。 国民党政府时期中国海关收税的计算单位。 采用于1930年1月,以代替 过去的“海关两”。 每海关金单位的含金量为0.601866克,当时对各主要国家的货币比价规定为每海关金单位合美元0.40元;合英币19.726便士;合日币0.8025圆。 1931年5月,以海关金单位为标准,由中央银行发行“关金券”,作为纳税人缴纳关税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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