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则 编辑词条

目录

词条暂无目录, 编辑词条可添加目录
关联知识

  中国历代政府征收田赋按田地类别、等级而定的赋库。
  《禹贡》已有九州的田分为九等征赋的说法。
  《国语、齐语》有“相地而衰征”的说法。
  东汉山阳太守秦彭,曾将当地田亩分别多寡肥瘠,定为三品。
  后代科则,极为复杂,各地情况不同。
  大抵宋分五等,金分九等,元分三等,明初官田分十一则,民田分十则。
  明中叶以后,江南官民田土混淆,科则极为复杂。
  松江、湖州等府均在千则以上,丰年官民田土均为一则,土地一般分三等九则。
  清沿明制,后期分则较繁。
  科则之间差距很大,负担极不平衡。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词条: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问题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