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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时期所收取的一种规费。 为推翻清王朝的腐朽统治,太平天国革命军在所占地区对土地所有权重新确认。 在发给土地所有权凭证--田凭时,收取一次包括工本费和手续费在内的费用,具有税费混合性质。 不论地主或农民,均需缴纳。 收费标准,因时因地不同。 如常熟地区,业主每亩纳60文;1682年初规定,自耕农也应纳税领取田凭,每亩5升;同年秋,改为每亩纳400文至数千文。 田凭每年换发一次,田凭费同样每年需缴纳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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