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始凭证进行管理、确定会计分录,作为登记作账的证明单据。
也可称为“分录凭证”或“传票”。
通常按照记账凭证用途和格式的不同,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记账凭证应填列的主要内容:填制日期、业务摘要、应借、应贷、(或应增、应减、应收、应付)的账户、金额、填制和核对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填制记账凭证的单位名称、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和其他有关资料。
记账凭证按内容和编制方法分为复式记账凭证和单式记账凭证两种。
只记载某项经济业务的一个会计科目的记账凭证称为单式记账凭证。
将一项经济业务的整体会计分录全部集中记录在一张凭证上的记账凭证称为复式记账凭证。